專為女性設計規劃的終身保障計劃
為使保戶於相同保費下買到更好的婦女保障,公司特別推出全新之「南山人壽寵愛佳人婦女終身保險」(甲型/乙型)【(G)LCA/B】(含集體投保彙繳保件),其加值保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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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加值,項目多更多
針對女性好發之系統紅斑性狼瘡腎病變及類風濕性關節炎,保障提高為保險金額50%;同時,特定手術項目更增加為22項,保障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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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生育,照護更貼心(僅適用於投保甲型者)
為鼓勵生育,特別設計三胎(均以活產為限)分別給付保險金額1%、2%、3%之婦女關懷保險金,最重要的是,如保險年齡達46歲仍生存,且累計領取之婦女關懷保險金未達保險金額6%時,更可一次領取差額。此外,妊娠期特定併發症增加為9項,而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亦增加為50項。因此,無論嬰兒活產、早產(極輕體重兒)、流產、死產、早夭(出生日起28日內死亡)均有給付,在生育過程中提供嬰兒與母親更全方位的貼心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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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期滿,保額換現金
因為公司有心,才能保額換現金。只要繳費期滿仍生存,除可享有本保險的充分保障外,並可獲得保險金額30%的保險給付喔!

                   南山人壽雙福外幣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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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20年,保障20年
本契約繳費期限為二十年,提供被保險人二十年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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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保單,理財便利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滿足客戶美元資產配置需求,可省去幣別兌換手續,理財更加便利。惟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外幣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台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價差的收益或損失,需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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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殘廢,雙福保本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條款附表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按其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當時之「保險金額」加上「所繳保險費總和」所得之金額,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較高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額加計該保單年度起至第二十保單年度止尚未屆期之生存還本保險金之總和。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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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還本,保證還本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於每屆滿二個保單年度還本一次,每次還本金額為基本保額之10%,直至第二十保單年度末或被保險人身故、全殘廢為止。若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全殘廢時,本公司給付之「身故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包含尚未屆期之生存還本保險金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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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期給付,壽比南山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滿期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已繳保險費總和給付「滿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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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南山人壽增鑫動外幣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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躉繳保費、方便實惠
保險費只繳一次,即可獲得六年保障,方便又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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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保單,理財便利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滿足客戶美元資產配置需求,理財更加便利。惟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外幣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台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價差的收益或損失,需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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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殘,1.5倍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條款附表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基本保額」的1.5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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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期給付,理財良伴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滿期時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基本保額」的1.5倍)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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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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